中山市化妆品行业会员须知 本协会会员是本市内从事化妆品的研发、原料供应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的经济组织。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制。 会员条件 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 (二)有加入协会的意愿; (三)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 (四)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。 入会程序 (一)提出入会申请; 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 (三)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; 会员享有的权利 (一)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; (二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 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,批评权和监督权; (五)提请协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; 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 会员履行的义务 (一)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 (二)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 (三)维护本协会、本行业合法权益; (四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 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 (六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 (七)其他依章程应尽的义务。 会员退会 (一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 (二)会员如不遵守本行业协会章程,将由本行业协会提出批评、教育;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