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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,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,保障儿童用妆安全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请将意见反馈至邮箱huazhuangpinchu@163.com,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”。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。 附件:1.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 2.意见建议反馈表 3.儿童化妆品标志征集要求
附件1: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.doc
附件2 意见建议反馈表.doc
附件3 儿童化妆品标志征集要求.doc